工会会员是指在企业、事业、机关中从事体力或脑力劳动,以工资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,自愿申请加入工会组织的职工。根据《中国工会章程》规定,凡承认工会章程的工薪劳动者,不分性别、民族、职业、宗教信仰,均可申请加入工会为会员。
一、工会会员的权利
《中国工会章程》规定,会员享有以下权利:
(一)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
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是工会会员最基本、最重要的权利。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,工会的一切重大问题都应由广大会员来决定,贯彻民主的原则。工会的会员代表大会及其产生的工会委员会是工会的领导机构,决定工会的重大问题。工会会员作为工会的主人有权参加工会重大问题的决策,其方式就是选举或被选举为代表或工作人员。任何一个会员都有权选举工会代表大会代表或被选为代表,都有权选举工会领导人员或被选为工会领导干部。选举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,会员有平等的表决权。工会各级组织都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,以保证工会组织的民主性、群众性,使会员直接或间接参加工会的管理,使工会领导机关树立民主意识,代表体现会员的意志,按会员的意志办事,为会员为职工服务。因此,各级工会组织都必须严格依法、依照工会章程保障会员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的实现,按时召开会员大会或工会代表大会,向会员报告工作,选举及改选工会领导机关和工会干部,工会会员也应当认真行使自己的这项权利。
(二)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,要求撤换或者罢免工会工作人员,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
监督权是对选举权的补充与保障。会员对自己选出的工会委员会、工会代表大会代表、工会干部有权进行批评,有权要求撤换或罢免工会工作人员,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。工会代表、工会委员必须代表会员,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,为会员服务,因此也必须接受会员监督,这有助于加强工会领导机关的民主意识,有助于工会工作的正确进行,有助于密切会员与工会组织的关系。这使得工会工作处于会员的监督之下,可以防止工会组织的不正之风,有助于克服工会干部的缺点错误。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人员都必须虚心接受会员的批评,认真依法处理会员撤换、罢免的要求,接受会员的监督,不断改进工作。
(三)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提出批评与建议工会会员既是工会的主人,也是国家的主人,对于国家和社会事务有权参加管理,发表意见。而工会是职工的代表者,又是党和国家联系职工的桥梁和纽带,因此,工会组织有义务如实地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,会员有权要求工会组织将其对国家和社会问题提出的批评与建议,如实向有关方面反映,并敦促解决。
(四)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,要求工会给予保护工会作为职工群众自己的组织,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。这一维护既包括工会在代表职工参政议政,参与法律政策的制定时,维护职工的根本利益,也包括在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,工会组织给予的具体的保护。因此,职工、会员在合法权益受侵害时,有权要求工会给予保护。这尤其表现在劳动权益上,随着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,劳动制度改革的深化,加之多种 经济成份并存,多种分配制度的存在,劳动关系日趋复杂,各种利益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,而在劳动关系中,客观上职工又处于弱者的地位,合法权益被侵害的现象比较突出,这要求工会组织提 供帮助,进行调解协商,提供咨询,甚至直接提出诉讼。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时,要正确处理总体利益与具体利益的关系,要严格执法进行,维护但不袒护。 (五)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、教育、体育、旅游、疗休养事业等优惠待遇;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
工会组织就是职工之家、会员之家,工会举办文化、教育、体育、旅游、疗休养等事业,其目的就是为会员服务。广大会员当然有权享受不同于非会员的优惠待遇。这不仅使会员在活动中受到 教育,增进身心健康,还可以使会员更加关心、热爱工会,增强工会吸引力和凝聚力。工会举办的各项事业,必须以为职工服务,为工运事业服务为宗旨,工会也必须关心职工、会员的文化娱乐生活, 积极兴办为职工服务的各种事业,创造条件给会员以各种奖励。
(六)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,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会员参加工会的管理,行使各项权利,都需要有了解情况发表意见的自由。会员有讨论和决定有关工会一切重大问题的权利, 在形式上需要有保障,即在工会的会议上,包括工会小组会、会员大会、会员代表大会等,有直接或通过代表间接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,也可以利用工会的报刊,参加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。会员通过工会会议、工会报刊等阵地表达自己的意见,进行探讨、协商,最终达成共识。工会的报刊应当为职工、为会员服务。
工会各级组织必须保障会员各项权利的落实,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,取得广大会员的信任和支持,从而推动工运事业的发展。
二、工会会员的义务
工会会员的权利义务是相一致的、统一的,会员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,也不应当只承担义务而没有权利。会员既要正确地行使权利又要自觉的履行义务,这样工会组织才能统一,行动才能一致。根据《中国工会章程》规定,工会会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学习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科学、技术,学习工会基本知识
工人阶级作为国家的主人翁,应当胸怀全局,意识到自己肩负着国家前途和命运的重大历史责任,在任何时候都应当有明确的政治方向,在党的领导下建设社会主义。另一方面,时代在前进,社会在进步,做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,工人阶级也必须不断地学习经济、文化、科学、技术知识,以适应现代化发展的需要,成为名符其实的先进生产力的代表。学习经济、文化、科学、技术知识,也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,提高职工竞争力的必要准备。做为会员也要学习工会基本知识,了解自己的组织,明晰自己的权利和义务,积极参加工会活动,工会组织的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愈来愈重要,范围在扩大,手段在更新,这都要求工会会员学习工会基本知识,行使权利,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。
(二)积极参加民主管理,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
随着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,职工与企业的联系越来越紧密,是利益共同体。无论是做为国家主人翁,还是企业利益的共享者,会员职工都应关心企业的生产经营,根据企业不同性质,采取不同的方式,参与企业民主管理,进行民主协商和民主监督,同时,要努力工作,保质保量高效地完成自己的生产和工作任务。这既是一个劳动者最基本的职责,也是工会会员的基本义务。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,从总体上说,是符合国家和工人阶级的总体利益,也是符合企业和职工的具体利益的。工会应当积极发动和组织职工开展民主管理和R主监督活动,增强职工、会员的责任感,同时督促会员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。
(三)遵守宪法和法律,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,遵守劳动纪律
工人阶级是国家的主人,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,是最有觉悟和组织纪律性的,这就要求工人阶级的成员,必须遵纪守法。我国的《宪法》和法律都是根据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制定的,代表和维护了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,职工、会员当然应当遵守法律规定。每个会员都应当认真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,依法行动。同时,会员要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,从我做起,转变社会风气,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,使社会秩序、社会风尚有一个根本的转变。现代化生产要求职工有严明的纪律,职工的自身利益也要求遵守劳动纪律,这样生产才能有序、高效地进行,才能使职工的安全健康有所保障,防止事故发生。工会组织应不断向会员宣传、普及法律知识,提高职工遵守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。
(四)正确处理国家、集体、个人三者利益关系,向危害国家、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
在我国,全国人民的总体利益同职工的具体利益,在根本上是一致的。但是,总体利益同具体利益之间、这部分群众同那部分群众的具体利益之间也有可能产生某些矛盾。腐败现象和官僚主义必然损害群众利益。工会要在实际工作中教育引导职工自觉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,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,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,正确处理国家、集体、个人三者利益关系,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尤为重要。会员要关心国家和集体的利益,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和集体的利益,对于危害国家和集体的行为要进行坚决的斗争,维护国家、社会的安定,维护国家和集体的利益,这在一定意义上也就是维护了自己的利益。同时,会员也应理直气壮地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,向一切违法行为斗争。工会组织也应当在维护工人阶级总体利益的同时,维护职工、会员的合法权益,表彰、鼓励敢于向危害国家、社会利益行为作斗争的职工、会员。
(五)维护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和统一,发扬阶级友爱,搞好互助互济
会员作为工会的成员,必须维护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和统一,发扬阶级友爱,搞好互助互济。工人阶级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主力军。工人阶级的利益是一致的,其力量来源于团结和统一,只有保持工人阶级队伍的团结和统一,才能巩固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政权,才能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,顺利完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。工人阶级要团结,工会组织也要团结,不能搞分裂、搞多元化,这对于维护工人阶级队伍的团结,发挥工人阶级作为国家领导阶级的作用,是十分重要的,因此,每个会员都有义务维护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统一,发扬阶级友爱,搞好互助互济,相互关心,相互帮助。
(六)遵守工会章程,执行工会决议,参加工会活动,按月交纳会费
会员参加工会就意味着承认了工会章程,也就必须遵守章程的规定,否则就不能成为会员。作为会员就必须执行工会的决议,参加工会活动,按月交纳会费,这样才能保证工会组织统一意志、统一行动,才能有效地开展工会活动,才能在组织上、物质上得到保障。工会应认真组织会员学习工会章程,遵守章程规定。